股东抱怨股价下跌 上市公司要求道歉并赔偿损失
作者:无名 • 更新时间:2024-05-15 14:16:55 •阅读
由于股价下跌,两名股东在股票吧发声,表达了对上市公司股价的不满。不料上市公司将他们告上法庭,认为他们捏造事实进行诽谤。
近日,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获悉此案。法院经审理,判决上市公司败诉,股东行为不构成侵权。
根据该案公开信息,上市公司为中科云网络(002306.SZ)。事件起因是谢、卢、冯等人在股票吧发表言论,引起上市公司不满,后诉至法院。涉案第三方平台为东方财富信息有限公司。法院认为,陆某的言论确实不当,应予以严厉批评,但尚未达到降低原告社会评价或侵犯原告权利的程度。并以名誉权为由,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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